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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果然死了

 杖尖点地,原本造型怪异的木杖,木料直接从底端开始向上迅速分解,就像锉木后的木花,散落满地。

    待手杖分解外圈,露出的,是一柄三尺长的武士刀。

    圆形刀镡宽厚,柄鲛柄卷易握,直刃形,黑红花涂鞘太刀拵。

    少了大多数太刀的窄细,多了唐刀的大气。

    胡老先生将刀慢慢抽出,露出刀的全貌。

    刃锋细长,小弧度火焰钢纹花烧刃,折叠锻打。

    他道:“自我介绍一下,森鬼胡迅,此刀名为牙走,长三尺半寸,精灵界芸铁铸造。”

    阴月天道:“你好。”

    胡迅道:“我不好。”

    他嘿嘿笑着,略带一丝疲惫:“像我这样的老头子,本是能少动一些就少动一些的,最好躺在院子里喝茶晒太阳才是最大美事,而且人老了,多少有一些懒惰,我轻易连苍蝇都懒得去拍死,更何况杀人。”

    阴月天道:“人已老,本该少一些执念的。”

    胡迅道:“没办法,我一家十七口尽死人手,老头子若不报仇,恐怕死都不会瞑目的。”

    阴月天道:“你以为格兰芬多最终破解了《死亡之书》就可以帮你报仇?”

    胡迅道:“老而不死,本就没什么念想了,遇到一点希望,都要死死抓住。”

    阴月天道:“好吧。”

    他的语气有些沮丧。

    这很正常,因为他的确不是胡迅的对手。

    街道,是胡迅破坏的,单只这一点,阴月天就做不到。

    能够瞬间‘击杀’格兰芬多,让泰尔莎一点都不会怀疑,这也从侧面说明胡迅的速度太快,更何况他还抓住了泰尔莎。

    最关键的是,第一次刺杀格兰芬多的人,应该也是胡迅,他的能量拥有加速细胞分裂,促进血液循环的能力,简单地说就是让你流血不止。

    尽管阴月天能够控制自己身体的每一个细胞,却也未必能够将那能量驱逐出体内。

    速度,能量,破坏力……

    胡迅显然强了阴月天不止一筹。

    但阴月天并未怯战。

    甚至他的眼睛已经完全睁开,嘴角甚至还露出了更大的笑容。

    从见到约翰·卡夫曼的那一刻起,阴月天就知道自己想要超过对方还要走很长时间的路,而这段路上将遇到更多更强的敌人。

    所以他,决不能丧失与敌战斗的勇气。

    然而,就在阴月天已经准备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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