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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在水中

这个计策,学名叫做祸水东引。

    这也是为什么二人并没有极速前进,反而是和很多丛林探险队一样选择披荆斩棘的开路前进的原因。

    只是这样一来,非但速度大大减缓,还伴随着迷路的危险。索性狼活了两百多岁也算走遍大江南北,什么地方没闯过,识别方向自然有一手,在这丛林里倒也不会失去了方向。

    两人已经走了七天。

    从第四天开始,幻影之舞卡米拉便拒绝了跟随他们前行……哪怕想要以男人的身份闯出名头,卡米拉小姐对于如此暴晒也是非常抗拒的。

    你若指望一个爱美的女人不在乎自己的皮肤,还不如直接杀了她的好。

    七天行走接近八十公里,阴月天和狼的路程也并不太慢,眼下便已接近了那片小湖。

    这七天来,两人虽是已经放慢了速度,却并没有追兵追上来与之正面交火。

    其实这也很好理解,因为对于这两人来说,这片丛林中可能威胁到他们的动植物几乎是不存在的——无论是食人鱼、食人藤、食人蜂等‘食人’一族,还是森蚺、鳄鱼甚至变异生物,甚至都未必需要两人动手,只要直接放出自己的威压,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通通吓跑了。

    但这两人不惧的,不代表其他人不在乎。在这片从林中,开任何车辆都不可能行进太远,飞行机种的话,又因树叶繁茂,很难在空中发现二人的踪迹,所以追踪者只能单纯的依靠11路,这样一来,阴狼二人没有遭遇的,各个方向紧随的追兵就被遭遇了个遍。

    进化者并不是神,他们只是具备了一些超乎寻常的能力,但是你能指望一个速度型进化者掉落水中之后硬抗食人鱼,还是指望一个力量型进化者能够被食人蜂盯上后全身而退?在这片森林中,你可能有一些危险生物能够克制,但保不齐就有另一些危险生物恰巧克制你。反观阴狼,狼是皮糙肉厚回血快,刀砍火烧冰冻毒嗜无一不抗,这便如开了盾自带回血魔力无限的圣骑,谁能奈何的了?而阴月天,那超绝的速度、敏锐的感官还有近乎克制一切生命体的虐杀本源,真真是危险还距离的远远地就能将之消弭。

    如是,两人的路就是走的累了点,其它麻烦倒也没有。

    大热的天,狼和狗一样吐着舌头散汗,自是懒得说话。阴月天更不是一个喜欢没话找话的人,所以越往前走,反而只剩下了利刃看在树枝草叶上的声音。

    很快,前方遮挡的藤蔓树枝被砍断一片,绿莹莹的小湖映入两人眼前。

    虽然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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