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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4.第144章 、我来当队长

    再次见面,曹笛和刘明哲对林迹的态度都要好得多,虽然他们认识的时间不长,但是在最后退向基地大门的时候,林迹是和他们一起拖在后面的,认真的说,林迹还救了刘明哲一命。这种情形在丧尸遍地的末世里并不少见,但是遇到危险拔腿就跑的人更多。

    当然态度好也是相对的,就曹笛来说,他看着林迹的时候还是一脸的冷笑,或者说是嘲笑,对林迹说:“才发现你是个只经历了第一期实验,而且一无所知的菜鸟,像你这样的人死了成千上万,我只能说,你的运气非常好。”

    林迹懒得跟他争论,其实曹笛的综合评估比他高不到哪儿去,而且也就是经过了第二期实验而已,但作为一只好不到哪儿去的老鸟,曹笛毕竟是有资格嘲笑林迹的。而纵观他们的整个宿舍,里面综合评估值最高的,就要数李索了。

    宿舍里配发的服装不是那种黑色的新材料战斗服,而是黑色的纯棉的紧身圆领t恤和军装长裤,他们就像一群刚入伍的新兵,而这样的服装尤其凸显李索的身材。相比之下,傲娇女耿梦瑶也好,新加入的高个女孩钟璃珂也好,还有桑藜,她们的身材都显得太柴火妞了些。也许那种红色的溶液还有美颜的效果,看起来桑藜脸上惨重的自然灾害好了许多,看上去没那么多坑了,不过她依然是几个女孩里面长得最难看的。

    这时候林迹的眼睛里只有李索,几乎自动的将桑藜忽略掉。不过和沉默的李索比起来,桑藜这个时候却显得很活跃。

    “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,根据我们之前的经历,不管大家互相之间是什么态度,也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,实际上我们这里的10个人被人家编成了一组,在经过短暂的修整后,我们会接受一个需要共同完成的任务。”和自然灾害严重的脸比起来,桑藜的声音明显要动听得多,就像电台dj,不去管真人长什么样,光听广播,那声音往往都能渗透到人心里去。

    没有人反对她出来说话,在这个并不显得拥挤,但也宽敞不到哪儿去的宿舍里,桑藜即使只是轻言细语的,声音也足以送到每个人的耳朵里。这时候林迹正坐在宿舍正中的饭桌前,若有所思的听着桑藜的话,眼睛却时不时的朝正在自己的床上做着仰卧起坐的李索。曹笛和张铭坐在林迹的桌子对面,两个人一边听着桑藜说话,一边低声的交头接耳。耿梦瑶之前的马尾巴不知道长了多久,但现在大家都是光头,所以她时不时的摸一下自己的头皮,表情非常的不爽,任何一个女人对此都不爽,然而她的情绪最强烈。那个高挑的女孩钟璃珂有些怯生生的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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