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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0章 汪袁配合

之以李”,对汪说:“汝能持之,则团体之发展,暗杀之组织,恣汝为之可也。”

    可见,袁世凯极希望通过汪精卫来掌控北方的革命党的活动。

    十二月三日,汪精卫由天津赶赴北京,“说者谓兆铭之赴京,系奉世凯之召,与处决王熙普有关者;又有谓世凯之召兆铭,于议和进行事有所咨询者。”

    汪精卫走之前曾对胡鄂公说:“清我两军汉口谈判,现已停战议和,吾党同志,在此停战期内,幸勿有所行动,致启背约之责。”

    汪精卫在北方的所作所为无疑引起党人的怀疑,诚如党人叶季高所言:“兆铭已受袁世凯之抚。”

    事实上,汪精卫也确始终坚持认为南北议和期间,北方革命党人应该遵守诺言,停止革命活动,协助南北和议的顺利进行。

    十二月六日,胡鄂公到北京,驱车赶往镇江胡同李煜瀛寓所,前去会唔汪精卫、李煜瀛。

    他问汪:“此间政情变化如何?天津谣言多,谓清室内阁自相残,得无有利于革命乎?”

    汪说:“今晨监国摄政王引咎辞职,大憝已去,此后军政大权应集中内阁,和议谈判当较易进行。停战时期,或可继续延长,此则于革命有利耳。”

    胡说:“武昌起义五十余日,而响应独立者十有余省,是不啻我拒绝未独立各省之响应也。此则有利于世凯,于革命何有?”

    汪说:“世凯今已倾向共和,世凯之利,亦即革命之利。”

    十二月二十一日,胡鄂公偕张先培由津赴京。在镇江胡同会见汪精卫。

    汪曰:“现当停战议和之时,吾党京、津、保一带同志,自宜遵守诺言,不可有所行动。惟于暗杀一事,在必要时仍须执行耳。……吾等京、津、保各处同志,亦犹各省之革命军,现各省革命军既已停战,吾京、津、保同志自宜停止行动。

    “但有阻挠和议于此停战议和时者,是即破坏革命之人。故于必要时,暗杀仍须执行也。”

    胡鄂公反驳说:“破坏革命之人,应与以暗杀者是也。然和议非革命,不能谓阻挠和议即为破坏革命之人。且停战范围仅及于湖北、山西、陕西、山东、安徽、江苏、奉天诸省,而无京、津、保等地,我虽停止行动,彼仍逮捕枪杀奈何?”

    汪说:“此过虑也,望为我转告诸同志曰:项城期望于和议者甚殷,且治军严,当无如此轨外行动。”

    在这种理念的支配下,汪精卫在南北议和期间,虽对京津保地区的武装起义进行了很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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