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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2章 恢复法统


    徐世昌随后任命董康兼署财政总长,高恩洪署理交通总长,派彭寿莘为第十五师师长,改任张锡元为察哈尔都统。

    徐这些做法,都是根据曹吴的意见发表的,也就是愿居总统之名,一切唯曹吴之命是从的具体表现。然而曹吴并不为所动。

    六月一日,旧国会议员以吴景濂和王家襄为首,共有二百零三人联名发表通电,指责徐世昌为非法总统。

    电云:“民国宪法未成以前,国家根本组织,厥惟《临时约法》。大总统无解散国会之权,则六年六月十二日解散参众两院之令,当然无效。又查《临时约法》第二十八条,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,其职权由国会行之,则国会成立以后,不容再有参议院发生,亦无疑义。乃两院既经非法解散,旋又组织参议院,循是而有七年之非法国会,以及同年之非法大总统,选举会。

    “徐世昌之任大总统,既系选自非法,大总统选举会显属篡窃行为,应即宣告无效。自今日始,应由国会完全行使职权,再由合法大总统依法组织政.府,护法大业,亦已告成。其西南各省,因护法而成立之一切特别组织,自应于此终结。至徐世昌窃位数年,祸国殃民,障碍统一,不忠共和,黩货营私,种种罪恶,举国痛心,更无俟同人等一一列举也。六载分崩,扰攘不止,拨乱反正,惟此一途。凡我国人,同此心理,特此宣言。”

    天下事就是这么可笑,从前痛斥国会为暴民专政机关,要挟北京政.府迅予解散的北洋军人们,现在却也都变成了旧国会的拥护者,欢呼“法统重光”。

    六月二日,吴佩孚的驻京代表钱少卿一连打了好几次电话到总统府,问总统何时离开北京?徐世昌正在设宴招待回国不久的顾维钧。席散后,才宣布辞职。

    文云:“查大总统选举法第五条内载‘大总统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,以副总统代理之。’又载‘副总统同时缺位时,由国务院摄行其职务’,各等语,本大总统现在因病,宣告辞职,依法应由国务院摄行职务”。

    当徐世昌宣布辞职出京后,六月二日,北京国.务.院也发表一道院令。

    令云:“本日徐大总统宣告辞职,由国.务.院依法摄行职务,所有各官署公务,均仍照常进行。京师地方,治安关系重要,应由京畿卫戍总司令督同步军统领、京兆尹、警察总监妥慎办理,此令。”

    同时又由全体国务员联名发表通电,由周自齐领衔:“自齐等遭逢世变,权领部曹,谨举此权奉还国会,用尊法统,暂以国民资格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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