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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1章 勤工俭学

就成为当务之急。

    1915年春,日本向中国提出的“二十一条”披露于报端,留法学界闻悉群情激愤,汪精卫、李石曾、谭熙鸿等纷纷来到蔡元培的住处,共商对策。蔡元培依据大家议论的意见,草拟《华人御侮会会章》七条。

    所拟条文倒是简明扼要,其主要内容为:

    (一)、本会以凭籍己力(不倚赖政府,不倚赖军队)、济度同胞、排除外侮为宗旨。

    (二)、本会会员应尽之普通责任:1、锻炼体魄;2、了解并自备适当之武器,如匕首、炸弹、手枪、毒物等;3、养成抑强扶弱之习惯;4、力持可杀不可辱之气节;5、见敌人侮我同胞者击之,事变如有株连,则挺身任之;6、不购敌人货物(书报及武器例外),7、不乘敌人船舶;8、不与敌人之银行交易,亦不用其钞票;9、不租屋给敌人;10、不售地产给敌人;11、不服役于敌人;12、华人有犯,竭力劝止之;13、有华人助敌而侮我同胞者,诛之。

    (三)、本会会员得量力以尽之特别责任:1、入敌境而侦探之;2、入敌境而以相当之手段破坏敌侮我之阴谋及武器。

    (四)、本会劝导同胞之种种设备:1、印刷品;2、公开或秘密的演讲会。

    (五)、本会为会员尽责提供各种便利条件,如采运廉价货物,增设交通机关;收购地产,介绍职业;制备各种武器等。

    此外还有与各国革命党联络之类。

    在章程提出讨论时,蔡元培还是想有所动作的,他说:“日本竟下辣手,虽以我等之奄奄如陈死人者,亦大为之刺激,以为不可不采一种急进之方法,以为防御。”

    汪精卫提出,此会本属秘密性质,不必用会名,也无须会章,“但言抵抗强权之办法亦可”,得到大家的同意。

    对于是否应立即付诸行动,李石曾“仍持先筹万国革命之说,又颇谓日本之事,似尚有从容对付之余地,不可过于张皇云云”。

    汪精卫则认为,“万国革命,缓不济急,目前只能持抵抗日本之惟一主义”,并打算先到南洋后根据局势发展再定或急或缓的应对办法。所谓“急”法,就是“归国效死”。所谓“缓”法,则是“筹款以设机关”。谭熙鸿提出,如果是设机关,最好是设立学校,“行精神教育”。

    虽然,最终华人御侮会只停留在口头上,但在民族主义进一步觉醒的时代,这反映了蔡元培等中华民族先进分子较为清醒的、自主的爱国意识,自觉、自动的起来承担国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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