��这在我的印象中是有的,但是不是张旭拽着我的墙,我真的是记不清楚了,但是记不清楚的事,我又不能瞎说,尽管我恨张旭,但是我不能瞎说话,我不确定的事,我不能说出来,我不想冤了他,尽管他一直在冤我,一直在污蔑我,可是我要是也和他一样,那我不也成了他那样的人了吗?
于是,我还只是重复着我的话:“我真的记得不太清楚了,我记得的事就是他把我推到了地上,然后就用拳头打我了。后来怎么样,我真的就不记得了。”
这样的话,我一次次的重复着。而警察一次次的说着我说的话是不会有人相信的,他们办的案子太多了,这样的话说出来不只是他们,就算是任何人都不会相信的。
他说:“你这样说,我们真的是没有办法相信你说的话。要不然,你们能不能和解一下。”
“不能,不能。”我痛苦而又坚定的说。我几乎是哭出来的。
大概是看到我的情绪有点不对,于是他们不再追问我了,他们让我看了笔录以后,就让我签了字,然后,就对我说:“三个月以内我们会给你一个结果,如果张旭没有被拘留或者是制裁什么的,你要是不服的话,你就再上诉。”
这是最后一次,以后就再也没有让我过去。可是我回到家里以后,一直在生气。
我的脸上再也没有了笑容,我知道张旭是不会得到惩罚的,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,说是我要是不满意结果可以起诉,可是我哪还有精力来起诉呀?
看来张旭把我打得如此严重,就那样的过去了,白打了。在婚内,他一次次的打我,可是离了婚以后,居然还可以打我。我这一辈子是不是都要在他的暴力下生活呢?我现在已经一点退路也没有了,要是我的户口没有过来的话,我可以回到老家,买一个小房子生活,可是现在不行,现在回不去了。我的各种保险都在这边,我的房子在这边,我回老家里住哪?有病了医保在那里会不会报销?问题太多了。
所以,我只得生活在这里了。我又不能如张旭说的,找个男人嫁了,离开他的这个院子。别说是我不会再找任何一个男人了,就算是真找,也不可能如他一样,是个异性就可以。
我就这样,一直纠结着,一直生活在痛苦与自责里。把所有的错,都放在自己身上,我认为自己是遭了报应了。是自己没有能守在父母的身边,自己没有尽到做女儿的义务,这是报应,谁让当初自己走出这么远呢?父母在,不远行,这句话我没有做到。
我认为父母的死也和我是
于是,我还只是重复着我的话:“我真的记得不太清楚了,我记得的事就是他把我推到了地上,然后就用拳头打我了。后来怎么样,我真的就不记得了。”
这样的话,我一次次的重复着。而警察一次次的说着我说的话是不会有人相信的,他们办的案子太多了,这样的话说出来不只是他们,就算是任何人都不会相信的。
他说:“你这样说,我们真的是没有办法相信你说的话。要不然,你们能不能和解一下。”
“不能,不能。”我痛苦而又坚定的说。我几乎是哭出来的。
大概是看到我的情绪有点不对,于是他们不再追问我了,他们让我看了笔录以后,就让我签了字,然后,就对我说:“三个月以内我们会给你一个结果,如果张旭没有被拘留或者是制裁什么的,你要是不服的话,你就再上诉。”
这是最后一次,以后就再也没有让我过去。可是我回到家里以后,一直在生气。
我的脸上再也没有了笑容,我知道张旭是不会得到惩罚的,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,说是我要是不满意结果可以起诉,可是我哪还有精力来起诉呀?
看来张旭把我打得如此严重,就那样的过去了,白打了。在婚内,他一次次的打我,可是离了婚以后,居然还可以打我。我这一辈子是不是都要在他的暴力下生活呢?我现在已经一点退路也没有了,要是我的户口没有过来的话,我可以回到老家,买一个小房子生活,可是现在不行,现在回不去了。我的各种保险都在这边,我的房子在这边,我回老家里住哪?有病了医保在那里会不会报销?问题太多了。
所以,我只得生活在这里了。我又不能如张旭说的,找个男人嫁了,离开他的这个院子。别说是我不会再找任何一个男人了,就算是真找,也不可能如他一样,是个异性就可以。
我就这样,一直纠结着,一直生活在痛苦与自责里。把所有的错,都放在自己身上,我认为自己是遭了报应了。是自己没有能守在父母的身边,自己没有尽到做女儿的义务,这是报应,谁让当初自己走出这么远呢?父母在,不远行,这句话我没有做到。
我认为父母的死也和我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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