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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五十二章 始皇帝唯一不曾预料之事

  “确实,盗及诸它罪,同居所当坐,若是有人作奸犯科,和那人一同居住者,当然要受到刑罚,但是秦律同样有规定,‘夫盗千钱,妻所匿三百,妻知夫盗而匿之,当以三百论为盗;不知,为收。”

    “若是不知者,无罪。”

    “互保责任的邻里也要分知情与否,外出不在,并不知情者无罪。”

    “只会惩处负责治安的官吏。”

    “况且,我秦律有约,不告奸者腰斩。”

    “告奸者与斩敌者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”

    “以商君之法,绵延百年,所连坐者,只有知情不报者。况且,知情告奸者,予以我大秦斩敌战功同赏,哪怕是犯罪而悔改,也有从轻发落的条款,既已严明,何来残暴?”

    那人在始皇帝平和的注视和发问下,却觉得不知该说什么。

    张了张口,道:“不告发就要腰斩,不是太狠了吗?”

    始皇帝若有所思,审视他道:“所以,你会隐匿罪人?”

    客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。

    始皇帝平淡道:“以律法治国,小过而重刑,因为犯法而受到严重得多刑罚,显然并不划算,所以百姓就不会去犯这个小罪,这就是律法的威慑性,这也是韩非和李斯所推崇的思想。”

    又有一名客人道:“……秦法不是严酷不仁,难道还是很好嘛?”

    始皇帝沉思,道:“和而今的法律相比,有些确实还不够完善,但是在两千年前,不提很好,至少足以安邦治国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大秦律例里,若生子之后,弃子,杀子者,黥为城旦春。”

    “市井杀伤人,百步之内见死不救者,当罚。”

    “入室而杀伤人者,其四邻,典,老皆闻而不救,当罚。”

    “若其四邻、典、老皆出不存,不闻号寇,则不以此论。”

    “我大秦律法,历经数代,极尽严密,相较于后世帝王以人治,大秦则重法治,荀子也曾见过我大秦律法,说过‘秦四世有胜,非幸也,数也’,我想他应当比后世之人,看得更清楚。”

    其中一名客人被这种平淡的语气弄得没话说,咕哝道:

    “你……你说对就是对的?”

    “这不也是你自己的观点嘛,又代表不了秦法。”

    嬴政不置可否,没有回答。

    另外一人反驳道:“可是陈胜吴广他们就只是迟到了就要被杀头,所以才起义反秦的啊……”

    嬴政道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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